“哦,很好,下周起塔兰卡就不会有帅哥了。都杀了。”
嘶……
淡淡一句让乔迪在三十多度的大热天迅速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她两步跨到赫默斯面前,抬头想要从他表情里寻找玩笑的痕迹,却发现那双幽蓝的眼眸已蒙上一层细碎的红雾。
赤瞳……
他来真的!这什么毛病啊,前一秒温柔体贴好男友模式,下一秒直接切换恐怖片。
等不及多想,乔迪立刻送上一个大熊抱,嗔怪道:“赫蒙你的国语课是不是不及格?阅读理解怎么这么差!我是说我爱看你,塔兰卡还能有比你帅的吗?你在想什么啊!”
赫默斯歪头,微微带红的蓝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她,随后在她唇上落下重重一吻。这一吻比刚才的蛮横,把她嘴唇都咬破了一点点,好在时间不长。
等赫默斯再次抬头,眼睛已恢复了一汪湛蓝。
呼~~还好还好,好哄的。乔迪长长松了口气。
“那就好。你在我身边不能想看其他好看的男人。另外,我国语成绩还不错,没有不及格。”
“那我想看不好看的男人就可以啦?”
“不好看的,你不会想。”
“有道理。那好看的女人可以想吗?”
“你确定你是单一性取向?”
“哈哈,非常确定,很直的直女。”
“那,女人可以。”
还好乔迪换了新衣服。穿着背心短裤的她看起来就是一个漂亮辣妹,两人刚才的举动在路人眼里不过是高颜值小情侣打情骂俏,并不显什么异样。
“那个,赫蒙,你的眼睛会变几种颜色啊?”乔迪终于试探性地问出了这个问题。
“就一种吧,变红。我自己察觉不到,是别人告诉我我很生气的时候会变红。不过应该很少变,几次都是在朝堂上,那些人罪大恶极。平时我几乎不生气,脾气很好的。”
呵呵,你对自己有误解,刚才差一点就红了。
不过,原来他自己也不知道啊!挺好,变色起码能当个指示,让人有心理准备,毕竟他生气可不是闹着玩的。
“那你眼睛会变蓝色吗?”
“蓝色?没人跟我说过。哈哈,我这是眼珠,不是霓虹灯。用魔法的话是可以,但我懒得试。不过乔迪,一旦有一天你看到我眼睛是红色的,跑,快跑,躲得远远的,记住了吗?”
“这么可怕?你生起气来难道会无差别杀人?”
“那倒不会,理智还在,自控力会比平时差一些。虽然我平时几乎不生气,也有信心即使再生气也不会做出伤害你的事,但我承受不了哪怕万分之一的可能性,所以还是要躲一躲,明白吗?”
“我明白,放心。”
乔迪心想既然他自己都不知道会变蓝,问下去也没有意义。至于红不红的……少惹他生气就行吧?他不是号称自己脾气很好嘛。
原本乔迪不想帮赫默斯挑衣服,逛了这么多店她看得明白,陛下衣柜里那些,跟店里卖的完全不是一个档次。
陛下那都是高定,量体裁衣的高定,穿这些大众款岂不是辱没了人家。可禁不住赫默斯死缠硬泡,说就想穿她选的,于是两人又逛起了男装。
夏季男装品类很少,除去衬衫也只剩T恤了。
T恤嘛,无非就是宽松的修身的印花的彩色的polo的无领的这些细节上的差别,没什么好选。
要么叠穿,T恤外套不系扣大衬衫,背一个双肩包,脖子上挂头戴式耳机,再来顶棒球帽,青春休闲学院风。
可陛下虽然不到19岁,身体状态却是二十好几的青年型男,这风格跟他不太搭,还热。
乔迪拼命回忆二姐乔可从店里拿回家的那一堆过期时装画册,尽管她整天翻看,此刻也实在想不起上面的男模特们还有什么新鲜的夏装穿法。
最终只随便买了两件净色修身T恤,一条亮色短裤,一条椰子树印花沙滩大短裤,有意和陛下平时的风格反差大些,穿个乐呗!
再说了,她有私心,修身T恤显得肉肉更大块,摸起来手感更好。
噗呲呲,果然她还是那么Liu芒。
赫默斯如获至宝,立刻换掉了身上的高定衬衫。
不过还别说,陛下穿平民服饰一下子亲和了许多,乔迪都觉得两个人的距离好像更近了一些呢!
完成购物任务已是下午四点,他们俩在街边小店随意吃了一顿“午晚餐”,开开心心再次出发,准备去著名的蓬高利花园悠闲度过日落前的时光。
此刻的赫默斯看起来就是一个超宠女友的帅气男孩,哪还有一点君王的架子——简单慵懒的白T加印花大短裤,嘴里叼着一袋血液机能饮,左臂挂着一排购物袋,手上的纸碟托着一块慕斯小蛋糕。
他低头望着被他右臂圈入怀中,正安安静静啃甜筒的女孩儿,眼睛快乐地眯成两个倒月牙。
这副傻样,是卡修见了都要禁止他进入圣迦特的程度。
这一生他从未感到如此幸福如此值得。没关系,往后的每一天都会像今天一样美妙,因为他永远不会放乔迪离开自己身边。
蓬高利花园几百年前曾是王族在市中心的一处歇脚小行宫,现在变成了市民游客最为青睐的游览地之一。
花园坐落在诺尔特古老的护城河——吟彩河畔,中央大道两旁是精心修剪成各种形状的草坪与花圃,草坪上长满了晒太阳的人群和奔跑的宠物犬——下午五点阳光已不算强烈,血族也可以毫无顾忌地享用。
花圃周围各处装点着小型地面喷泉,此刻它们正变换花样地喷射出起伏交叉的造型,吸引淘气的孩子们咯咯笑着在水柱中穿梭。
几尊青铜雕塑前围着三三两两的人群,有的在拍照,有的在阅读简介,有的在写生。
乔迪安静地站在其中一人的画板之后,眼前这铺满阳光的雕塑,静静流淌的吟彩河和稍远处的蓬高利宫都以另一种风格生动呈现于画面,连天空瞬息掠过的飞鸟都仿佛要跃纸而出。
她轻轻用胳膊肘捅了捅身后的赫默斯,小声说:“比你昨天画的可是好多了哦。”
赫默斯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我从小就不擅长画画,小时候被宫廷老师嫌弃,在学校还总拿最低评级。我也在乎脸面的,昨天本想出去练练笔,结果没画两下又跑一边躺着去了。”
原来始祖血脉只是战力强,也并非无所不能,乔迪心想。
花园里有不止一家咖啡饮品铺,每一家都座无虚席,客人们一边赏景一边畅饮谈笑,万分惬意。
拉小提琴的路边艺人卖力地为这美妙场面配上悠扬的背景乐,也会微笑对每一个给他投币的人鞠躬致意。长椅上总有人安安静静地坐着,裹着金色日光或读书或看报,或只是闭目休息。
身旁会经过很多人,有推着婴儿车散步的一家四口,有紧贴路侧练习长跑的少女少男,有相互依偎的热恋情侣,也有相谈甚欢的知交好友……
乔迪注意到他们之中真的有不少是血族与人族相伴而行,熙攘人群里的确显不出什么特别。
眼前的画面让乔迪眼眶有些发热,她回身抱住赫默斯,在他脖颈处轻轻印下一吻,动情地说:“塔兰卡能有这样温馨这样浪漫的场景,都要归功于你所做的一切。谢谢你,赫蒙。”
向陛下道谢,这是乔迪动身前往圣迦特时最大的心愿。
她发誓哪怕只有两秒钟的擦肩而过,也要把这句话说出口。
没想到这么快就实现了,甚至……甚至不是擦身而过,而是……在陛下怀里,梦都不敢这么梦。
赫默斯左手拿着太多东西,他把乔迪拉到一张长椅旁,腾出手来回应了拥抱,轻扶她坐下,认真地说:“亲爱的,其实我一直想问……在你眼中,外面的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在你来诺尔特之前。”
乔迪被问住了,她低下头开始思索。
小时候周围人总说外面很乱很危险,血族很暴力,会吃人。陛下登基那天是她第一次走出赛诺泽,看到那么多血族和人族混在一起,站立在道路两旁。
其实她觉得当时秩序挺好的,没见什么恶性事件,至少她们那一片儿没有,每个人都在翘首期待,虽然人多了点,拥挤了点。
她想,也许是日子特殊吧,没人敢在这种重大场合下乱来。
后来她看新闻,邻居们总会在旁边说,别信那些歌功颂德的东西,都是血族在自吹自擂。
她没太在意,毕竟她盯新闻只是为了看到陛下,信不信倒是其次。
再后来他们偷跑进城迷路,问路时还问到一个血族老太太,人家也热情地给他们指路了。不过当时气息抑制剂和血液机能饮都已推广,情况变好也正常吧。
乔迪不知该如何回答,实际上她从来没仔细想过这个问题,即使此刻正在想也还是挺纠结,脑海中好像两个派别在打架,不确定哪边该赢。
见她半天没吭声,赫默斯只得继续说:“你是不是觉得,在我登基之前,人族都不敢上街,一露头就会被血族扑上来咬脖子。血族仗着会魔法的人多,成日当街欺凌殴打人族?”
虽然她没有这么想,但赛诺泽渲染的气氛似乎就是如此。
她尴尬地扯了扯嘴角,小声说了句:“大概吧。”
赫默斯把她抱起放到大腿上,搂她入怀,在她耳边细声慢语:“昨天咱们刚聊的时候我就觉得你好像有一些误解。那现在我要说的东西不是想为谁开脱,而是提供另外一个角度,信与不信,你可以自己决定。
“我问你哈,如果你在外面突然感觉挺渴的,身上没带钱买不了水,你会怎么办?”
“??能怎么办,再忍忍,回家喝呗。”
“如果此时你面前走过一个小孩儿,手里拿着一瓶刚买的水,这小孩儿一看就很弱,你一巴掌就能打翻他,那你会从他手里抢水喝吗?”
“当然不会!我又不是神经病暴力狂。”
“你觉得别人会吗?”
“正常人都不会,除非不正常。”
“我想你应该明白我要说什么了吧。其实不管血族还是人族,大部分都是正常人,饿了想吃饭很正常,但在街上抢饭不正常。在我颁布新政之前,血仆制合法合规,绝大多数血族家里养的都有不止一名血仆,出门之前基本都是‘吃饱’状态,不会说突然就饿得不行必须立刻随便抓一个人来吸。
“可能你还会说,人族地位低下,就算受到攻击,执法机构偏向血族,保不齐很多血族有恃无恐。其实也不是。之前大部分人族都有奴籍,无论是血仆还是杂役仆,都算是血族的私人财产,随意攻击引起财产纠纷,后续会非常麻烦。尤其很多血主对自己血仆是有感情的,必然死磕到底,一般真不会有人这么干。
“而且你知道吗,从安全角度来说,最底层从来不是人族,是那两成不会魔法的血族。通常血族的体质体能比人族弱,他们一旦撞见有暴力倾向的人族,会被打得很惨,打死的都不少。我不是说人族不好,而是欺凌弱小者不分种族,但这不是主流,大部分人是正常的,咱们塔兰卡怎么说也是有着四千多年历史的文明国度。
“当然我也清楚,人族的地位确实一直低下,很多基本权利无法落实,这一点有些积重难返,所以我一直在努力改善,还需要时间。相信再过几十年,塔兰卡会呈现出更加平等的面貌,希望你可以在我身边,和我一起见证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