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洪亮和副手张二刚寻了家普通饭馆坐下,主人家吆喝着来咯来咯,还没到跟前,就先听到隔壁桌有人私语:“喏,瞧那桌坐的那人,好生白净俊俏。”
“一个男人家的,白得都似有什么毛病了。”
“他那眼睛怎么……”
“嘘,别说了,他看过来了,看得我后背发毛呢。”
张二熟练地点了几样鄂州城的家常菜,并拒绝了店小二的喝酒邀请,方洪亮四下张望,果然在隔壁桌的斜后方,看到了独坐吃菜的一人。
看起来三十上下,未蓄须,白得像在发光。
方洪亮也不觉多看了两眼,那人的目光立刻对过来,隔壁桌所言不错,方洪亮自诩胆大之人,仍不觉起了半身鸡皮疙瘩。
他有点不服气地又多故意对视了几眼,回头拿起恰好上来的白水,一边无事人般故作镇定喝着,一边飞速想,这人眼神的问题在哪?
遇事要多想,勤动脑。
方洪亮立刻在心里默背了一次李将军常教诲他们的话,开始在心里勾勒刚才那人的形象——
白,但不是那种故意涂脂抹粉的白,并未打扮,而是一种病态的肤色。
俊俏,隔壁桌评价不错,这人长相周正,身形清瘦,加之不蓄须,如果不看眼睛,甚至有一丝话本里玉面书生的味道。
眼睛,这是重点,这人是一双下三白眼,眼型偏细长,本身就不好看,容易看着慑人。而此人眼神又自带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味道,仿佛人人欠他几千贯钱一样,看谁都带着一丝…杀意。
他一边思考,一边又瞥了两眼。那人一身寻常米色粗布短衫加深色长裤,面前只放着一盘普通的杂菜一碗粥,在那不紧不慢喝。若只看到这里,大略就是个脾气古怪的百姓,然而,他下面穿的不是寻常草鞋布鞋,而是一双短靴。
哪个乡间干活或走动买卖的百姓穿皮靴?而且这人看起来是个爱干净的讲究人,衣服鞋子可称一尘不染……
稻米的香气飘入鼻孔,方洪亮回头,张二已贴心地将筷子放在他的碗上,朝那个“怪人”使使眼色,压低声音道:“怪着呢,看着像个习武的。”
对!方洪亮心中暗暗叫好。这人身边的长凳上放着一个长方包裹,纯黑布包着,虽已掩饰过,但里面应当是把刀或短剑。这人坐姿笔挺,吃饭只用左手,而右手反手在腰间不住轻轻摩挲——若这里配着武器,就再正常不过了。
热腾腾的鱼和藕汤上得很快,方洪亮回头,与张二几乎同时一筷子戳中一大块鱼肉,二人对视,张二左手食指向上指了指,方洪亮立时会意点头。
——“凡发现可疑人等,一律尽早上报,不得迁延!”
方洪亮回想着来鄂州第二天李将军就下达的命令,又大口吃下一个粉藕。
瞧,他们每日在街上看似闲逛,实则处处留心在意,日日大有收获。
“头儿。”张二突然更压低声音,拿筷子指了指桌上盘子里那鱼早已浑浊不清的鱼眼睛,又冲那怪人方向转了转眼珠,“像不像?”
方洪亮不得不说,直到数日后再次见到那双死气沉沉的下三白眼,他脑子里一直都是那条“死不瞑目”的鱼。
“你们一个个的,这,哎呀,在岳相公面前不敢皮,就全到外头皮去了。”郭副将第一天的感叹还言犹在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