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彩天小说

繁体版 简体版
七彩天小说 > 离婚前夜丈夫突然变成了德牧 > 第42章 端木佩琚

第42章 端木佩琚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公孙婉月让成章对徐轩逸好一点,拉拢他,成章左耳进右耳出,他觉得徐轩逸这人不错,好相处,想真心和他结交,而不是什么拉拢不拉拢。最近,他时常兴高采烈带他去山谷骑马。

成章送了徐轩逸一匹白色的汗血宝马。

“这可是匹宝马,我当你自家人才送的。”成章拍了拍雪山的马屁,满是对它的称赞,“通体雪白,马中王子,雪山,这名字衬它吧。”

徐轩逸也很喜欢它,轻柔抚摸它的背脊:“谢谢二哥,我很喜欢。可惜我住的社区不能养马,丹京倒是有个马场,也许我可以把它寄养在那边,每天有人照顾它遛它。”

“丹京那小地方,”东方成章连连摇头,一脸嫌弃,“地那么点儿大,连草原都没有,哪里比得上圣玛,我都怕雪山去了那里后抑郁了。”拍了拍妹夫,笑嘻嘻道:“要不我帮你养着,你想它的时候就来圣玛,还能多回来看看我。要是寄养在马场,啧啧啧,那么点地儿,我可看不上。”

这几天相处下来,东方成章很喜欢徐轩逸,两人称兄道弟,相见恨晚。

作为一个头脑简单的笨蛋,成章对比自己聪明睿智的人,有种天生的崇拜。他很有自知之明,非常清楚自己不是当带头大哥的命,就想当个给大哥跑腿的忠实小弟,只要跟对了大哥,哪怕不能当二把手,随便给点什么当当,这辈子也能大富大贵。

他想跟的第一个靠山是端木家的大少爷,后来他失踪了;第二个靠山想找尉迟嘉豪,奈何尉迟也不聪明,两个莽夫不闯祸就谢天谢地了;于是又找了第三个靠山,皇室的上官玉阙,心想这回绝对稳了,结果他搞起了圣独。

成章简直怀疑自己命苦,被捞出来后,多少人对他避之不及,父亲对外不说什么,单独谈话时把他骂得狗血淋头,吓得他跪在地上痛哭流涕。

波诡云谲的圈子他看不懂,稍微复杂一点的利益纠葛就能让他头疼,父亲东方重华的本事他是半点没遗传到,以前上官玉阙说什么他就做什么,现在领头大哥没了,他跟无头苍蝇一样慌张。

徐轩逸一来,那种淡定自如、堪比贵公子的气定神闲,还有他通身流露出来的知书达礼和智慧之光,顿时让东方成章有种熟悉的安心,他的新老大出现了。

“如果你一开始就是我们这个圈子的,我早跟你结拜了,跟着你混,肯定没那么多担惊受怕的事。”东方成章喜滋滋畅想未来,“振兴东方家靠我是不行了,还好有你,我的好妹夫。到时我们联手,把东方家做大……”

“我还是更喜欢丹京的生活,”徐轩逸谢绝了他的好意,“圣玛很好,只是这贵族的规矩太多,我一个乡下的平民记不过来,还是别了。”

这段日子,徐轩逸跟着鹿韭学习圣玛的习俗,每个民族有每个民族的文化,他该尊重,可当他看到圣玛人吃饭时的排场,还是不适应。

每个女眷都在给男人们倒酒、夹菜,把大块的肉切很细端给男人,递上温热毛巾给男人擦手擦嘴,安安静静坐在一旁观察细节并揣测客人的需求,样样细节伺候周到,男人们坦然自若,习以为常,高兴了就叫自家女眷给宾客表演个歌舞,众人边吃边看。

他们吃完后拍拍衣服起身就走,女人们还要伺候他们喝茶,招待他们完之后,男人们去忙别的了,她们才能坐下来吃饭。女人们为了防止自己在宴席中肚子饿发出咕咕的声音出丑,都会在饭席开始前随便吃些点心之类裹腹。

鹿韭说不是每天都这样的,只有在有重要的客人来的时候,主人家为了显示自己在家中地位高、家里女人教养好、礼节周到,才会这样,平常都是大家一起吃饭的,不会在乎那么多。

可这段时间以来,东方家的宴会实在是太多了。

东方家有仆人和厨师,但为了不让她们忘记圣玛女人贤惠的美好品德,依然会让她们一起下厨,收拾碗筷,做足样子。

他想留下来帮忙收拾碗筷,被蝶兰一脸惊恐地阻拦了,还小心翼翼问他,是不是不满意今天的招待,才要用这样的方式羞辱她?

徐轩逸简直呆住了,连连摇头,忙答不想让鹿韭辛苦,才想来帮忙的。

“这都是女人的分内事,”蝶兰松了一口气后告诉他,“在圣玛就按照圣玛的规矩来,不然传出去,以为我们东方家的女人连这点事都做不好,要被人笑话的。”

他只好点头,心里依然不是滋味,若真留在圣玛,看到鹿韭经常这样伺候,他得心疼死。

“你现在是东方家的女婿,那也是半个贵族,我这人不在乎你什么名族,人好就行,你比那些个圣玛贵族里的废物子弟可好太多了!”成章道,“要不这样吧,你入赘东方家,东方轩逸,好听吧?”

徐轩逸皱了皱眉。

“这不丢人,”成章亲热得用胳膊肘撞了他一下,笑得贱兮兮的,“别人想入赘还进不来呢!尉迟嘉豪,还记得不?”

能不记得吗,徐轩逸嗤笑,挑衅地抬了抬眼皮。

成章知道他来了兴趣,讲起八卦来,那叫一个兴高采烈,滔滔不绝:“说起这尉迟家的大公子,那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啧啧啧,大情种,从小就是鹿韭的跟班,初中后知道什么是恋爱了,追得越发勤快,什么校周年庆典上深情演唱当众表白,大草原上只为她一人绽放的烟花,为她种植了一整座山的红玫瑰……”

徐轩逸忍不住缺德地微笑,这么巧,雷点踩那么准。心里有点小得意,鹿韭不喜欢红玫瑰这件事,尉迟不知道,他知道。

“尉迟家可比东方家财大气粗多了,地位也更尊贵,他们在以前那可是代代勇士,祖上有过好几个将军,立下赫赫功劳!圣玛最内忧外患的那几十年,尉迟家牺牲了多少男儿,满门忠烈啊!说出去那可是响当当受人敬重的家族!”东方成章越讲越兴奋,“英雄难过美人关,这尉迟嘉豪,就是看上鹿韭了!”

“她逃,他追,什么跳楼、割腕、买醉,你能想到的所有狗血事,嘉豪都闹过,鹿韭就是看不上,被缠烦了,说,交往可以,但以结婚为前提,要他入赘。尉迟家的大公子,那可是将来要继承家族的人!怎么着也得考虑一下家族吧?结果这小子疯到第二天就要去改户口本上的名字,他爸都快气疯了。”成章边讲边哈哈大笑,笑得不停擦泪。

“这事他到现在都耿耿于怀,一厢情愿以为是尉迟伯父棒打鸳鸯,觉得鹿韭不答应他是恨他当初不够勇敢,你们结婚那天,他喝得烂醉,又恨他爸当初不让改姓,说什么不然今天和鹿韭结婚的就是自己了,气得伯父又要拿鞭子抽他,”成章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好一会儿才缓过来,拍了拍徐轩逸胸膛,“嘉豪人不错,就是傻了点,要不是后来你出现了,我都想撮合他们。”

“鹿韭当年一定有很多人追吧?”徐轩逸听着只觉得好笑,尉迟嘉豪从来不是情敌,他唯一在意的,是那个叫“端木佩琚”的神秘人,他像一根刺一样扎着他,“我听说她和上官是在国外留学时才交往的,圣玛有那么多优秀男儿,那之前,就没有什么人让她动心吗?”

东方成章咂摸出他话里那味儿来了,清了清嗓子,一手搭在他肩上:“吃醋啊?我懂,都是男人,都希望自己的老婆洁白无瑕,像张白纸一样,”他安慰道,“但现在人都是你的了,还计较过去那点小事做什么?鹿韭,我的妹妹,圣玛的红宝石耶!蝉联两届选美冠军!三年一届的选美大赛,17岁一次,20岁一次!这可是圣玛首次让一个人得两次选美冠军!要不是后来不想参赛了,她能蝉联三界!”

“才不是计较。你是她二哥,比我了解她的过去,我就是想成为她所有恋人里最好的那个,”徐轩逸忙解释,“集他们的优点于一身。”

“集优点于一身?”东方成章惊讶地瞪大了眼,“这难度可不小啊。你知道她前前男友是谁吗?”

徐轩逸顿时耳朵竖起,心都提到嗓子眼了,在意得要命,脸上还是装作茫然的样子:“你不告诉我,我怎么知道呢?”

“你可别说是我告诉你的,”成章拍了拍他,叹息一声,陷入了遥远的回忆,“那可是鹿韭心中的伤痛。”

用成章的话说,鹿韭和前前男友端木佩琚,那可是两小无猜,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尉迟嘉豪对她再好都没用,都是因为有端木珠玉在前。

端木佩琚,血统高贵,俊逸非凡,聪明睿智,一丝不苟,自律自强,彬彬有礼,智慧通达。

“把鹿韭迷得神魂颠倒、灵魂出窍都不为过啊,”提起端木佩琚,成章来了劲儿,“特别厉害,全身发光那种,天选之人你知道吗?”

“那么夸张?”徐轩逸将信将疑。

“真不是我吹牛,佩琚一直被称赞是神明遗落在凡间的儿子,但凡我是个女人,做梦都想嫁给他。”成章掩饰不住对他的崇拜,眼里都是光,回想种种,光芒又暗淡下来,只剩下无限的惋惜,“只可惜啊,天妒英才,也许世界上的完美都会有裂痕……”

徐轩逸耳朵动了动,比之前更在意,紧张得连呼吸都不敢了。

“可能是男神的完美维持起来压力太大,他,”东方成章嘴唇颤了颤,无比痛心,“吸了毒。”

“什么?”徐轩逸震惊,他想过端木佩琚发生意外死了,或者年纪轻轻得了绝症,哪怕是被外星人绑架这样荒诞的话,都没刚才听到的令他不敢置信。

不是刚才还赞他神明之子,怎么后来却吸了毒?什么云泥之别!

“这只是一种推测,推测啊,”成章忙激动地比划起来,脸都快涨红了,“也没那么严重,就是类似飞□□级别的,我们圣玛的沙漠里有一些植物,微毒,可以用来制药,麻醉剂,安眠药,止痛药之类,但这个剂量吧得控制,一旦过了它就会有副作用,什么幻觉,幻听,让人飘飘然,比那事儿都舒爽好几倍……”

“佩琚,”他痛心地叹气,眼圈都难过地红了,“是个聪明人啊,学习的奇才,天才!坏就坏在太聪明了,他有自己的实验室,还种植了一大片那个草,提取那什么成分,你懂吧。”

“我明白了。”徐轩逸扶额。

中圃大力禁毒,严打严抓,沾上这样的事,可以说是罪大恶极。

再纯白的白月光,沾上这样的事,都会染上无法磨灭的污点。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